福音老年公寓以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,全心全意提供亲情服务为宗旨,这里环境美、空气新鲜,亦城亦镇,交通方便,诚邀广大老年朋友入住,以此为家享受温馨和谐的生活,感受这都市中富有田园风光的幽静、安祥的生活情趣。
一、 住院原则:老人未患有精神病、传染病的六十岁以上老人。
二、 办理入住手续:
1、 携带送养人和被送养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(复印件),要求:直系亲属或老伴;如无子女,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。
2、 填写入院老人登记表及各种协议、责任书;必须如实介绍老人的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,不得隐瞒,入住前请自行体检,自查自报,自负责任。
3、 老人需要自备三套以上换洗衣服、洗漱用具、暖瓶等生活日用品。
4、 护理方式:为老人提供普通流动性服务,当有需要时,请使用呼叫系统,护理员会及时赶到。
5、 收费标准:制定个人护理计划,按标准收费。老人随着护理项目的增加,相应增加护理费用。
6、 退费规定:
a) 临时外出一个月以上免收本院伙食费。
b) 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收费,超过半个月按全月收费。
c) 退床:不退床上用品费、设施使用费,未经许可不得带走本院自有物品。在没有提用的情况下,全额退还医疗救护备用金。
7、 活动方式:为确保入住老人的生命安全和活动自由,请入住老人与送养方协商一致后,选择活动方式:
a) 出入自由:老人办理入住手续后,可自由外出活动,(外出走亲戚,串门,去周边短期出游等),在外期间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b) 服从管理:由护理人员按护理计划带老人进行户外活动。私自外出,一切后果自负。
8、 房间安排:本院分为一、二、三层,我们将依据入住老人的实际情况分配房间:
a) 如果是夫妻共同入住,请出示相应证件办理共住手续。
b) 我们尊重老人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,尽可能提供方便和帮助。
9、 协议解除说明: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入院,已入院者院方将劝其退住,入住托养合同即自行终止。
a) 患有传染性疾病者(包括皮肤病);
b) 患有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者;
c) 隐瞒病史者;
d) 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;
e) 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;
f) 无视养老院正常工作和规章制度者;
g) 不适应集体生活者,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;
h) 未尽事宜面议。